索 引 号 | FJ00121-0512-2025-00024 | 文号 | 闽口岸〔2025〕7号 |
发布机构 | gopay钱包 | 生成日期 | 2025-06-11 |
标题 | 福建省口岸办 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福建省口岸办 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FJ00121-0512-2025-00024 | ||
文号 | 闽口岸〔2025〕7号 | ||
发布机构 | gopay钱包 | ||
生成日期 | 2025-06-11 | ||
标题 | 福建省口岸办 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福建省口岸办 福建省发改委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方案》的通知 |
有关设区市口岸办、发改委、交通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厦门边检总站,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
为落细落实海关总署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持续提升我省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现将《福建省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口岸办、发改委、交通局等部门要与当地口岸查验单位加强联系,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相关情况,协同推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
福建省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方案
根据海关总署、国家移民局、中国民航局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有关细化目标任务要求,持续推动全省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有关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航空口岸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
(一)强化主要航空口岸通关服务保障
1.优化通关申报流程及服务保障。全面实施“提前申报+预约查验”7×24小时通关服务,搭建生鲜“空中快线”并拓展绿色通道至水产、水果领域,推广应用“机边分流+免预约无陪同查验”;配备智能温控设备强化冷链监管;动态响应企业需求,开通应急通道实施“实施应急预约通道”,实现生鲜“零滞港”。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厦门边检总站、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保障航点配套先行。做好新开通航点、增开客货运航线通关服务保障。开展航空口岸通关便利化大调研,推出系列服务举措。全力配合属地党委政府推进福州长乐机场二期、厦门翔安新机场等新口岸建设,提前做好配套工作。支持、指导泉州机场开展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建设。
(厦门边检总站、福州海关、厦门海关、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支持航线织网助贸畅通。统筹航权时刻需求,重点支持福州2025年新开1-2条国际货运航线,泉州3年新增2-3条东南亚航线。鼓励福州机场继续开发转关货物,开展“国际转国内”“国内转国际”的一单制货运业务;加密厦门至“一带一路”国家航班及通航点,同步推进航线审定。
(民航福建监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厦门边检总站、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航班保障时效升级。支持口岸查验单位延长泉州等地航空口岸国际(地区)航班保障时间,优化泉州航空口岸国际(地区)出境航班办理时间,在航班高峰时段提前120分钟办理通关手续。
(民航福建监管局、厦门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特殊货物通关效率
5.支持特殊货物全链快通。设立高精设备、生物医药等特殊货物快通通道,实施“提前申报”、“机边监管”,同时结合企业诉求,试行“机坪直提”;拓宽真空包装货物布控查验模式适用范围,提升集成电路产业生产原料通关效率;建立归类预裁定与动态监控机制,确保重点物资快速通关。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支持地面保障提效增速。支持福州机场开辟针对特殊货物的专门进仓或提货“绿色通道”,缩短保障时间,提升特殊货物的地面保障效率。推动福州机场根据企业需要,试行进口货物机坪“直提”业务。推动泉州机场以在建航空物流园项目为试点,开展大件进口货物机坪直提业务。
(民航福建监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负责)
(三)提高航空口岸场站操作效率
7.提升货物直转时效。深化“联程直转”模式,厦门机场优化国际至国内货物空侧转运的作业流程和物流动线,提高国际出港航班“当天直转”的物流时效,实现国际货物免二次驳运、安检,保障出港航班当天直转;福州升级场坪直通机制,单次交接完成国内-国际货物流转。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数字赋能货运升级。推进福州机场数字化建设,部署 PDA作业系统与微信查询平台;推动泉州机场开发智能化的航空货运系统,打通数据壁垒,实现货物进出港等相关数据与海关、航司等的互换和信息对接;推动福州、泉州机场公示货运站相关标准。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支持航空口岸深入开展多式联运
9.路网扩容联运升级。优化路网建设与联运模式创新,构建“立体路网+智慧联运”体系,完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深化多式联运改革,开通17条跨境线路,培育“卡车航班”业态及24小时智能解封。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福州海关、厦门海关、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监管创新通关提速。建设空陆联运监管系统,创新“福厦转关一锁通”模式,支持泉州机场与晋江陆地港合作,试行“欧美-国内-泉州”的“一单制”、“一箱制”中转业务,服务高端制造全链条物流。
(厦门海关、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空运跨境电商发展
11.完善跨境服务机制。支持平潭用好一般出口退货中心仓,解决跨境商品退货难问题。
(gopay钱包 、福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支持跨境电商企业转关出口。支持航线复航增航,增加全货机数量,助力“跨境电商+福品闽货”出海。指导优化福州机场跨境直邮监管中心及国际快件监管中心新场所的功能布局,优化物流动线与通关流程。规范执法标准,依托查验设备开展智慧监管。创新实施“一般贸易+跨境电商”拼单作业模式,组织包机货运查验专班,保障出口货物快速通关;建立空运转关出口监管联系配合模式,确保空运跨境电商货物转关出口各环节流程便捷高效。用好现有支持跨境电商政策,定向指导9810海外仓新设企业;实行7×24小时预约通关及绿色通道,保障对台电商货物即到即验。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gopay钱包 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进一步提升航空口岸出入境人员通行效率
(六)创新国际通程航班业务监管
13.推动通程航班监管创新。构建“智能监管+枢纽升级”双驱动体系,厦门空港推行智慧登临模式,建立航线数据库并实施分级分类登临,综合评估航司、航线、机组等风险因素,对中低风险航空器实施智慧电讯登临,除发现异常情况外,不再实施人工登临;同步规划福厦泉机场国际中转专区,优化通程航班查验流程,实现中低风险航班非接触监管与人工登临精准衔接;深化国际通程航班建设,巩固福州长乐机场23条批复航线(在飞15条)基础;支持开发跨航司联运产品并在OTA平台智能推送;同步优化航线审批备案机制,提升航权资源配置效能。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厦门边检总站、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出入境人员通关便利体验
14.推广智能查验设备应用。构建“委托服务+智慧查验”双轨机制,在厦门试点国际通程航班全委托模式,航司代办行李物品进出口手续;福州升级中转设施,增设X光机、人体核辐射门,打造智能作业区(10通道+判图台+查验区),优化转盘实现通关提速30%;试点240小时过境免签预检,完善智慧监管;设联程中转通道及授权开检区便利查验。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厦门边检总站、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优化过境免检手续。推动厦门机场24小时过境免检政策复制至福州机场,实施连飞机组人员“一次办结入出边检手续”等措施,积极争取直接往返机组免办边检手续便利措施落地;调研推动各类免签便利政策的叠加适用、广泛推行,深化旅客流量监测等服务举措创新。
(厦门边检总站、福州海关、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进境旅客行李处理速度
16.智慧升级预检模式。推行进境手提行李预检;支持航司拓展隔夜中转业务,增设机坪过夜中转行李仓;推动泉州机场建设国际通程航班行李检查区,结合航站楼连接通道项目升级候检区。
(厦门海关、福州海关、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进智慧旅检基建。统筹推进旅检通道智慧监管与硬件升级,福州长乐机场以二期扩建为契机深化“双预检”智慧模式研究,确保2025年6月正式启用;同步实施进境行李流程再造,2025年新增一条先期机检线,形成“双线并行+智能预检”的监管体系;推进旅检“智慧仓库”建设,配置智能查验台实现行李无感通关。
(福州海关、民航福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进一步加强重点航空口岸枢纽能力建设
(九)支持国际航空枢纽建设
18.支持机场建设资金投入。推动福州、厦门以“海丝”组合枢纽方式列入国际航空枢纽,委托国内行业权威机构开展福建省机场布局规划研究,摸清全省民航发展底数,为后续争取列入国际航空枢纽提供支撑;积极为全省机场项目建设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及时下达2024年口岸机场国际航班航线补助。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厦门边检总站、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密航线开通。支持厦门推行绿色通道,“提前预约”“随到随检”措施,加密“一带一路”及金砖航线,配套建设跨城航站楼,加快构建厦门机场立体式综合性对台交通枢纽;鼓励航司增加机队引进指标,加大宽体机引进力度,向民航局申请加密国际全货机航线航班;推动福州机场开通福建省首条第五航权客运定期航线“金边=福州=大阪”;落实《“十四五”航空网络规划》运力配置要求。
(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厦门边检总站、省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0.支持货运航线发展。通过航空企业专项调研建立堵点清单,针对性提供“一对一”风险评估与航线复航保障;支持航线复航增航,增加全货机数量,助力“跨境电商+福品闽货”出海,升级福州机场智能验核通道,配套洲际货机专班查验机制;优化航空器燃料供应保税监管试点工作,依托智慧航油系统实现“进-出-转-存”全链监控,降低航企仓储成本。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厦门边检总站、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1.提升技术保障能力。支持外场签发的国际航班登机牌在边检现场“通识直办”,支持符合条件的航空公司上线国际航班电子登机牌。
(厦门边检总站、福州海关、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做大做强国际货物中转业务
22.全链贯通中转业务。引导航司签署SPA协议强化厦门空港航线联动,重点拓展国内-国际货运中转衔接;依托海关信息化系统、智能卡口及安全智能关锁,实现跨境电商货物快递智能转关。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泉州试点双向联程。支持泉州机场开展国内转国际、国际转国内的中转联程运输。
(民航福建监管局、厦门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推进航空货运安保制度优化
24.构建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福州、泉州机场开展航空货运代理人信用管理。实施守信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同步推行《厦门机场危险品运输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月度评估+红黑榜通报”制度,通过扣分预警强化源头安全管控;深化“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行业信用文化,依托违规运输数据共享实现风险关口前移。
(民航厦门监管局、民航福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进一步提高航空口岸公共服务水平
(十二)提升设施现代化水平和服务效率
25.支持发展临空经济和产业集群。支持航空维修基地“区外保税维修待维修货物拆卸零部件送修”方案,同步简化飞机租赁通关流程,提供异地监管及担保成本优化服务。
(厦门海关、福州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完善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积极推动完善冷链物流配套服务设施,结合综合保税区内建设的冷链仓库,为企业提供货物分拣、包装、贴标等增值服务。优化物流运输路线,提高冷链货物的运输效率。
(福州海关负责)
(十三)扩大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利用
27.持续推进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推广。优化“抵港直装”“机坪直提”服务功能,推动空运全流程物流可视化,加强航空物流平台功能推广应用,拓展舱单数据链、“连程直转”、危品管理智能化、航单数据定点查询,持续促进航空货运业务的信息共享和协同办理,提高空运物流效率和便利性。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gopay钱包 、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8.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用。依托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支持开发建设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集成航空客货运输全链条信息,涵盖航空公司及航班相关经营许可、进出境航空器轨迹、起降时间、进出口货物、载运货物舱单、进出口企业、进出口邮件快件包裹等内容,并大力推广应用该平台,不断优化拓展其功能,促进各类经营主体间信息互通,有效打通数据壁垒,实现货物进出港等相关数据互换与信息对接,提升整体协同运作能力。推动福州机场、泉州机场积极配合航空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的开发建设与推广应用。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省口岸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加强航空客货运输管理信息共享共用
29.拓展“数字口岸”应用。新增“空港全天候监管”模块,点到点实时推送查验指令、货物抵港信息、理货进度,压缩查验准备、信息人工传递时间,进一步降本增效。推广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线上流转,简化货物检疫业务办理流程,为企业提供检疫委托、结果反馈一站式服务。指导企业用好厦门“单一窗口”手机端查询功能,实时了解实验室取样送检状态;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与交通运输、移民、民航等相关管理部门密切协作,建立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持续优化升级“放心飞”“安心行”航班申报辅助系统;根据民航上级工作部署,加强航空客货运输管理信息共享共用。
(福州海关、厦门海关、厦门边检总站、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规范和降低航空口岸综合物流成本
(十五)强化航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30.加强航空口岸收费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航空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要求相关经营服务企业及时、全面地更新收费目录,将航空公共服务收费事项详细列出并公开,确保收费信息一目了然,提升收费透明度。开通“你点我查”直通车,以投诉举报为切入点,依法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督促福州机场、泉州机场全面梳理、完善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国际业务各项收费标准。
(省市场监管局、民航福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协同规范降低航空口岸经营服务企业收费
31.信息共享全程监控。借助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强与机场、航空公司、货代企业等之间的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壁垒;通过实时掌握货物运输、仓储、装卸等各个环节的信息,实现对收费行为的全程监控,确保收费的合理性和公正性;鼓励与其他口岸建立合作机制,分享监管经验和信息,共同规范航空口岸经营服务企业的收费行为,促进航空口岸物流行业的健康发展。
(gopay钱包 、省财政厅、民航厦门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2.降低口岸经营服务企业收费。鼓励福州机场、泉州机场评估收费目录清单,取消不必要收费项目,合理降低相关经营服务费用。
(民航福建监管局、民航厦门监管局、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